7月7日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赫章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
【资料图】
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告知单
全县脱贫劳动力
可享受这些补助
一、补助对象
全县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
2.截至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日,已在贵州省外连续稳定务工达3个月以上。
3.本年度未申请享受过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补助标准
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为500元/人/年;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年可申报一次。
四、补助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申请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个人银行卡直接发放到人。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补助时限
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按年度申报审核发放。新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从正式纳入监测日开始可按照申报条件及程序申报补助。
六、申报所需材料
1.外出务工就业证明:原则上能提供务工证明的均需要提供务工三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对稳定就业有固定务工点能提供务工证明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照片或截图形式均可)即可:①用工单位出具三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 ②劳动合同 ③工资发放明细或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④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单位参保信息;对打临工或从事家政服务等无固定务工单位确实无法提供务工证明的,申请人提供从事务工就业的佐证图片(工地劳动图片、家政服务图片等)。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
七、详情咨询:符合申领补助条件的对象,请及时与各村(居)委会联系。
来源: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陈燕民 编 审:史开云
监制:孟性荣 总监制:施 毅